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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《詩經》中“鹿”的文化寓意,你不一定知道!

        弄清了古人婚禮納徵,用鹿皮為贄的禮俗,便能明白:《野有死麕》這首詩以“野有死麕”起興,不是與題旨無關的信口開河,也不是隨隨便便看見什么就寫什么,它實際上是作者精心的安排,寓有深意。

        它說的是:那位多情的小伙子,愛上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姑娘,于是跑到樹林里打死了一只鹿,送給這位同樣對他一往情深的姑娘。到了第二章,“又言取薪木照明之物與鹿肉為禮,想娶此如玉之女”(《陳子展《詩經直解》上,卷二)。古代人結婚時要砍柴作火把。

        清代胡承珙《毛詩后箋》:“《詩》于婚禮,每言析薪。古者婚禮或本有薪芻之饋耳?!笨梢?,詩寫“林有樸樕”、“野有死鹿”,也都是圍繞著愛情和婚姻這個話題展開,而且從詩的內容可以看出,那個小伙子對贄禮的準備越來越充分。

        鹿與中國古代人生活關系密切,在古代人的日常生活甚至社會政治活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?!豆茏印肪淼谄哂羞@樣一件事:齊桓公八年,管仲請示齊桓公說:“‘諸侯之禮,令齊以豹皮往,小侯以鹿皮報。齊以馬往,小侯以犬報?!腹S諾,行之。管仲又請賞于國,以及諸侯?!?/p>

        這段記載表明,在管子(?—前645)生活的時代,也就是《詩經》產生的年代,鹿皮甚至是國家與諸侯之間交往的重要禮物。既然鹿皮在上層政治活動中都能作為禮品饋贈,那么它在民間婚禮中作為禮物出現,自然是夠隆重、夠貴重的了。

        由此可見,古人把鹿皮作為婚禮中的贄禮,顯然不是隨隨便便的湊合,而是經過認真選擇的。小伙子把鹿皮作為禮物送自己喜愛的姑娘,想必是會很討姑娘的歡心的。

        現代學者經過研究還發現,早在遠古時代,鹿就成為人們崇拜的對象?!渡胶=?南山經》中載有名叫“鹿蜀”的馬形虎紋,白頭赤尾,鳴聲如歌謠的怪獸,人佩戴它的皮毛,可繁衍子孫。

        這種原始的鹿崇拜進一步表明:古人婚禮納徵,用鹿皮為贄的風俗,大概除了鹿皮的珍貴實用之外,還與它本身具有的可以繁衍子孫這種象征意義有極大的關系。

        這就如同今天有的地方的婚俗,把紅棗、花生、桂圓、蓮子放在一起,以取其諧音“早生貴子”之意。由此推論古人之心,大概以鹿皮相贈,也是希望穿上鹿皮做的衣服,可以子孫繁茂,人丁興旺。

        據此可以進一步認定,《野有死麕》這首言情詩,其比興手法與《周南?關雎》是一致的。聞一多先生甚至認為,《二南》中的詩“多與婚姻有關”,因為“《麟之趾》篇之以麟為贄,猶《野有死麕》篇之以麕為贄也”。

        所以《麟之趾》也是《關雎》之應。至于《野有死麕》就更是與《關雎》一脈相承。不同的是,“關關雎鳩,在河之洲”以關雎雌雄相和的鳴叫聲起興,使人容易聯想起男女之情,因而不覺得突兀;而《野有死麕》以“野有死麕”、“林有樸樕”、“野有死鹿”等情景起興,則不易讓人產生男女之情的聯想。

        今天的讀者看到這些描寫,甚至會覺得所詠之事物與下文表達的愛情主題不相干,這是因為時空久遠、對古代風俗文化背景之陌生不解而造成的理解上的差異。去掉文化背景上的隔膜,則可以很容易地讀懂這首膾炙人口的佳作。

        二、鹿是德音的象征

        《詩經?小雅?鹿鳴》:

        呦呦鹿鳴,食野之蘋。我有嘉賓,鼓瑟吹笙。吹笙鼓簧,承筐是將。人之好我,示我周行。

        呦呦鹿鳴,食野之蒿。我有嘉賓,德音孔昭。視民不恌,君子是則是傚。我有旨酒,嘉賓式燕以敖。

        呦呦鹿鳴,食野之芩。我有嘉賓,鼓瑟鼓琴。鼓瑟鼓琴,和樂且湛。我有旨酒,以燕樂嘉賓之心。

        鹿是一種溫順可愛的動物,今人形容女孩子溫順可愛,會說這女孩像一只溫順的小鹿。古人早就發現鹿有膽小易驚的習性,因此創造出“鹿駭”這個詞,以狀人驚惶紛擾之態。

        《鹿鳴》這首詩,就是從鹿的溫順可愛、喜歡群聚這一點著眼,以“呦呦鹿鳴,食野之蘋”、“呦呦鹿鳴,食野之蒿”、“呦呦鹿鳴,食野之芩”起興,引出下文宴飲“嘉賓”之事,其詩旨意味深長。這一點《毛傳》解釋非常透徹。

        《毛傳》曰:“鹿得蓱,呦呦然鳴而相呼,懇誠發乎中。以興嘉樂賓客,當有懇誠相招呼以成禮也?!?/p>

        孔穎達《毛詩正義》進一步解釋說:“……以鹿無外貌矯飾之情,得草相呼,出自中心,是其懇誠也……言人君嘉善愛樂其賓客,而為設酒食,亦當如鹿有懇誠,自相招呼其臣子,以成饗食燕飲之禮焉?!笨梢?,從漢至唐,這幾位治《毛詩》的代表均以為這首描寫“貴族宴會賓客”的詩,是要表現“嘉賓”之“德音”的。

        即便是千年之后對《毛詩》有一肚子不滿的朱熹,在這首詩的解釋上,也沒有多少反對意見,他同樣認為:“先王因其飲食聚會,而制為燕饗之禮,以通上下之情。而其樂歌又以鹿鳴起興,而言其禮意之厚如此,庶乎人之好我,而示我以大道也……蓋其所望于群臣嘉賓者,惟在于示我以大道,則必不以私惠為德而自留矣?!?《詩集傳》)顯然,對《鹿鳴》的主旨,大家的意見基本是一致的。

        于是,在歲月的長河中,《鹿鳴》以其稱頌德音的正面主題,成為后世統治者藉以弦歌納賢、傳布德音、裝點門面的絕好材料。唐代的州縣長官甚至仿效《鹿鳴》中的描寫,在鄉舉考試之后,專門宴請考中的舉子,并且在宴會上歌唱這首《鹿鳴》詩。

        《新唐書?選舉志》上記載說:“每歲終冬……試已,長吏以鄉飲酒禮,會屬僚,設賓主,陳俎豆,備管弦,牲用少牢,歌《鹿鳴》之詩?!笔侵^“鹿鳴宴”。明清亦沿襲此習,于鄉試放榜的第二天,宴請考中的舉人和內外簾官等歌《鹿鳴》,并作魁星舞。由此可見,《鹿鳴》詩對后世的影響非常之大。

        鹿在古人心目中的美好形象,還表現在古代風俗文化的許多方面。

        《大戴禮記?易本命》曰:“有羽之蟲三百六十,而鳳凰為之長;有毛之蟲三百六十,而麒麟為之長;有甲之蟲三百六十,而神龜為之長;有鱗之蟲三百六十,而蛟龍為之長;倮之蟲三百六十,而圣人為之長?!比绻讶顺?,則羽、毛、鱗、甲四類動物之“長”即為鳳凰、麒麟、神龜、蛟龍,正好代表最有靈的四種動物。

        故《禮記?禮運》篇曰:“何謂四靈?麟、鳳、龜、龍謂之四靈?!弊鳛楣湃诵哪恐徐`獸的麒麟,實際上就是從鹿演化而來。麒麟這兩個字均從鹿,《說文解字?鹿》部:“凡鹿之屬皆從鹿?!庇轴岟瑁骸镑?,大牡鹿也?!币簿褪谴蠊?。又釋麒麟:“麒麟,仁獸也?!贝苏f從《公羊傳》。而《毛傳》也認為:“麟信而應禮?!笨梢?,從春秋戰國一直到漢代,鹿在人們心目中的吉祥美好的形象早就形成了。

        從自然界的生靈到“信而應禮”、“懇誠發乎中”的“仁獸”,鹿在古代文化中的寓意不斷豐富發展。同時,由于遠古時代就出現了鹿崇拜,許多民族都崇拜白鹿,以為鹿皮毛色白為瑞獸神畜。以至于發展到后來崇拜神仙時,白鹿也一直是仙家的神畜(《烏丙安《中國民間信仰》)。

        唐代詩人李白在《夢游天姥吟留別》詩中寫道:“別君去時何時還?且放白鹿青崖間,須行即騎訪名山?!崩畎自苓^道箓,他的詩可以反映出唐代癡迷道教的士人對白鹿的喜愛。在佛教故事中,鹿也經常以正義、善良、吉祥的化身出現。

        在《九色鹿》故事中,救人于溺反而恩遭仇報的九色鹿是菩薩的化身;九色鹿以自己的善行,感化了因誤聽讒言而差一點殺死九色鹿的國王,責令“自今已往,若驅逐此鹿者,吾當誅其九族。于是眾鹿數千為群,皆來依附。飲食水草,不侵禾稼。風雨時節,五谷豐熟。人無疾病,災害不生。其世太平運命化去”。

        《鹿母》故事中生了兩只小鹿的母鹿更是一個“志節感人,慈行發中”的悲憫者的形象,它以自己的“篤信死義”,感動了一個執意欲獵殺它的人,使得母子轉危為安。于是,“國人咸知普感慈信。鹿之仁行,有喻于義,莫不肅嘆……”(《佛經文學故事選》)可見,鹿在儒道釋三種文化以及古代民間信仰中,都是極受青睞的動物,它是人們心目中的靈獸,是美好愿望的象征。

        三、鹿是權力的象征

        在中國古代文化中,鹿還是權力的象征?!稘h書》卷四五《蒯通傳》:“且秦失其鹿,天下共逐之?!弊ⅲ骸皬堦淘唬阂月褂鞯畚??!?/p>

        又《晉書?石勒載記》下:“勒笑曰:‘朕若逢高皇,當北面而事之,與韓彭競鞭而爭先也。脫遇光武,當并驅于中原,未知鹿死誰手?!痹谶@兩個典故中,鹿由人們追逐的對象,演變成權力的象征。這一演變,其文化的淵源仍在《詩經》。

        《詩經?小雅?吉日》:

        吉日維戊,既伯既禱。田車既好,四牡孔阜。升彼大阜,縱其群丑。

        吉日庚午,既差我馬。獸之所同,麀鹿麌麌。漆沮之從,天子之所。

        瞻彼中原,其祁孔有。儦儦俟俟,或群或友。悉率左右,以燕天子。

        既張我弓,既挾我矢。發被小豝,殪此大兕,以御賓客,且以酌醴。

        這是敘寫周宣王田獵的詩?!睹娦颉罚骸凹?,美宣王田也?!痹姷囊欢聦懘颢C前的情況,特別描寫了漆木、沮水邊麀鹿成群的情形。三四章則敘寫打獵盛況。被獵獲的有小豝、大兕,當然還應該包括鹿在內的其它動物。這里,鹿便是被追逐捕獵的對象。

        當然,從被追逐捕獵的對象,到變成權力的象征,鹿的文化寓意的演變有一個漫長的過程。鹿在古人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。在距今7000年至4000年前后,屬于長江中游地區的新石器時代文化——石家河文化遺址中,就發現了大量鹿的遺骸。

        此后,鹿更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少不了的動物,古代王公貴族離不開它,古代帝王甚至專門有養鹿的園林——鹿苑,供觀賞或狩獵之用?!洞呵铩烦晒四暧小爸灌蟆钡挠涊d。晉杜預注曰:“筑墻為鹿苑?!庇辛寺乖?,王公貴族們想吃鹿肉、剝鹿皮乃至需要指鹿為馬的時候,也就方便得多了。

        既然鹿隨處可見,隨時可得,與日常生活關系密切,那么它在人的心目中就會有地位,有分量,就不會被人遺忘,于是鹿成了人們的談資,成了取譬說理的對象。

        《孟子?梁惠王章句上》:“孟子見梁惠王。王立于沼上,顧鴻雁麋鹿,曰:‘賢者亦樂此乎?’孟子對曰:‘賢者而后樂此,不賢者雖有此,不樂也。

        《詩》云:經始靈臺,經之營之。庶民攻之,不日成之。經始勿亟,庶民子來。王在靈囿,麀鹿攸伏。麀鹿濯濯,白鳥鶴鶴。王在靈沼,於牣魚躍?!?/p>

        這里的沼,就是梁惠王的苑囿,那里有很多的麋鹿。孟子見到麋鹿,便把話題扯到賢與不賢這個道德層面,并且進一步引用《詩經?大雅?靈臺》這首詩,說明文王在池沼,魚就跳躍喜樂,可見其恩德惠及鳥獸魚鱉,從而希望梁惠王也能向周文王學習,做到與民偕樂。這樣的取譬說理多么巧妙自然。

        可見,古人從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事情、經常接觸的對象中發現了社會政治生活中的某些共同事理。由于鹿是人們經常追逐捕獵的對象,于是,當人們目睹統治階級對權力的追逐時,便很自然地聯想日常生活中逐鹿捕獵的情形,并以此為喻,使鹿具有象征的意義。

        至此,“鹿死誰手”中的鹿,就再也不是一只自然的鹿,而是政治權力的代名詞了。正如修辭學原理所說的那樣:一切巧妙的修辭都來自于人們對現實生活的認識和感悟。鹿與古代人的關系那么密切,因而也就很自然地融入古代文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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